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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依法对王跃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斌(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跃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跃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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