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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方维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日前,广东省中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方维廷(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维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方维廷在先后担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书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书记期间,超越职权,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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