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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无偿还能力 法官奔走卖猪仔帮助筹集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9-04-1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邓长艳 马隆浩)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一对花甲老人拿到了拖欠已久的1万元工资款。

  贾某和葛某系夫妻关系,在某开发公司下设的养猪场担任饲养和打更工作。自2017年1月开始,该开发公司以猪市行情不好为由,拖欠工资款54000元不予支付,迫于生计老两口将该公司诉至靖宇县人民法院。

  经靖宇县人民法院调解,该开发公司以分期付款形式支付拖欠工资款,偿还数月后,该公司又停止了支付,无奈之下老两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该院执行法官多次到该开发公司了解情况得知,该公司养猪场种猪产仔没有销售途径,暂时无偿还能力。为了老两口能够尽快拿到工资款,执行法官极力协调养猪场和个体养猪户,通过几天的奔走和交涉,最终将20头猪仔卖掉,还清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款,此案顺利执结。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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