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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发出司法建议书

发布时间:2019-05-1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赵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涉及众多业主的切身利益,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同时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性,虽然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但争议分歧较大,且往往易于形成系列案件,处理不当极易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昌吉州中院对2017年至2019年4月期间的案件进行梳理,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向昌吉州住建局提出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书中,昌吉州中院从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入手,梳理出“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委员会不健全,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沟通不畅”等问题,归纳了该类案件数量上升、标的额较小、调解结案率高等特点,并向昌吉州住建局提出司法建议:一是不断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二是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力度;三是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今后,昌吉州中院将继续依法履行司法建议职责,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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