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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一老赖拒不履行判决 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9-05-2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军委)近日,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宋某某拘留15日,以打击震慑“老赖”,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在2003年时,宋某某向魏某某借款13万元,双方约定月息1分。在此后的几年间,宋某某相续归还了利息和部分本金。从2014年开始,宋某某以自己身体不适、手头拮据为由,多方推诿偿还。魏某某在多次催促无果后,将宋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

  兴平市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维护了魏某某的合法权益,判决宋某某限期偿还7万余元。判生效后,宋某某未履行判决,魏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向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采取查封、冻结、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再三告知其拒不履行后果,宋某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捍卫社会诚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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