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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被告家中开庭!兴平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9-05-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军委)5月28日上午,兴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瑞芬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冒雨赴当事人家中开庭,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

  在兴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贾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王某某常年在外打工,贾某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应诉。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王瑞芬法官本着人文关怀精神,积极与原、被告协商沟通,最终决定到贾某某的家中开庭审理。为保证庭审公平公正,邀请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合议庭认真听取双方陈述,贾某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并愿意积极偿还欠款,对法官几次上门送达、开庭表示感谢。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用语规范,持续近一个小时。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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