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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飞!拜城县一老赖“走投无路”主动履行案款

发布时间:2019-06-1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刘洪垒)“徐法官,我是昌吉某建筑公司的,我们现在就在法院门口,过来找您履行案款的。”2019年6月16日早晨9点钟,拜城县法院执行庭徐庭长一打开手机就收到这样一条暖心的短信。又是一个迫于压力,“走投无路”的老赖主动履行案款的案例。

  据悉,申请人余某、高某、杜某、陈某等4人在被执行人昌吉某建筑公司的项目部工作时,不慎被浮石砸伤,导致4人不同程度受伤。根据经阿克苏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拜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公司需支付4位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护理费等共计33.648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的财产玩起了失踪,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的裁定书。2019年3月,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平台。6月15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代表公司去内地签订一个建设项目合同,办理机场登机牌时,机场工作人员告知其无法乘坐飞机。区区30万的欠款,却关系着公司2000多万的大单。立即连夜驱车转赴拜城法院,第二天一早就找到办理该案的徐法官履行案款。

  徐庭长介绍说:“一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截止目前截止目前,该院共将110名法人、自然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现已有25名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的压力,已全部履行案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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