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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发布时间:2019-06-1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孙运聪)2019年6月17日上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刑事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被救助者汪某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连声说道:“感谢检察官同志,帮我们解困难”。

  据了解,2018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郑某驾车辆将汪某儿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附载汪某儿媳妇、孙子)撞到,致使汪某儿子、儿媳当场死亡,孙子(患唐氏综合征)受伤。案件发生后,汪某全家均无劳动力,汪某的孙子因事故受伤花费医药费四万余元,这让这个本就没有多少收入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沭阳县检察院结合精准扶贫在了解实际情况后,经审查认为汪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帮助汪某向政法委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近年来,沭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国家司法救助机制,成功救助了多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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