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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无视腾迁公告 白山中院依法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9-06-2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晶 明亮)近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近二十名执行干警,前往白山市某宾馆,成功强制执行一起标的额达两千余万元的房屋腾迁案。

  某银行与白山市某宾馆、王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白山市某宾馆、王某、张某偿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1589万余元及利息。如到期未还,某银行对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三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对白山市某宾馆借款抵押的房屋及土地依法进行评估并网络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法院遂裁定以房屋及土地抵偿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债务。

  以物抵债执行裁定送达后,执行法官多次沟通、释法,通知被执行人主动腾迁房屋无果后,依法张贴腾迁公告并向当事人送达通知书,被执行人在腾迁公告确定的日期内仍拒不腾迁。因此,执行法官决定启动强制腾房措施。

 为确保此次强制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法院反复研究案情,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预案。执行干警前往现场,对宾馆内所有财产现状逐一清点、登记,对执行行动全程拍摄固定证据,确保腾房过程公开、透明。经过近3小时的紧张、有序工作,顺利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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