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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法院为6名农民工执行回17万元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9-06-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晓光 马隆浩)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成功为6名农民工执行回17万余元工资款。

  申请人范某等6人均为靖宇县某饮品公司工作人员,该公司在范某等6人工作期间内,从未按时给付过工资款。范某等6人将该饮品公司起诉至靖宇县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后,判决该饮品公司立即支付范某等6人工资款,但该公司一直不予支付。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该饮品公司实地查看经营情况,通过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交谈得知,该饮品公司效益一般,收益仅够支持正常公司运营。在实地勘察设备后,该院执行干警发现该饮品公司有一些闲置设备,且不是生产流程必要设备。在听证会上,执行干警在与双方沟通后,该饮品公司同意通过变卖闲置设备偿还拖欠的17万余元工资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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