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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理宣判12起“醉驾”案件

发布时间:2019-11-2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于国兴)11月25日上午,集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戚某某等12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宣判。法庭根据具体的事实、情节,分别判处涉案人员拘役二个月至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000元至4000元不等罚金。

  近年来,为进一步确保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市交警大队加大了酒驾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常态化”整治酒驾行动,全面形成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强有力地震慑了酒驾违法行为。

  为有效打击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集安法院通过集中审理宣判、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及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此次集中公开审理宣判,加强公众对酒驾入刑理解与认识,有效预防和遏制饮酒驾车危险的发生。

  集安法院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以此为戒,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驶除了驾驶人面临着法律惩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要蒙受身体伤痛,驾驶员要承受济损失,带来的是几个家庭的悲惨命运,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请驾驶员们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远离酒驾,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共建平安和谐幸福家园。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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