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网络“恋爱陷阱”套路多 谨防诈骗别上当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案情介绍】

  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热某通过抖音认识被害人太某,并与对方在网上建立“恋爱关系”,以后需要路费和买药等各种理由向对方索要钱物,共骗取太某合计140625元。

  【调查与处理】

  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并责令对被害人的损失予以退赔。

  【法律分析】

  被告人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14062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存在,指控的罪名及使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热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

  本案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经过审理发现被告人在受害人通过网络建立所谓“恋爱关系”后,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诈骗:1.故意装可怜博取同情,骗取钱款;2.以生病为理由骗取钱款;3.以自己过生日,过节为理由骗取礼物和红包。

  此案的处理一方面对热某的犯罪行为予以了处罚,一方面通过案件的审理提醒每个人不要轻易通过网络建立恋爱关系,要深入了解对方个人情况,对相识较短时间即索要钱物的对象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别人,对在网络上的建立的关系保持理性判断。

  (阿衣加玛力)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